中山今日正式啟動省外身份證異地受理
◆首次申領暫不受理,首個可辦省份為海南省 ◆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業(yè)務今天同時啟動
發(fā)布時間:2016年07月01日 作者:記者 江澤豐 通訊員 沈力 來源:中山日報

6月30日,市公安局稱: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廳關于開展居民身份證全國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工作部署,在已實施居民身份證省內異地受理工作的基礎上,市公安局決定自7月1日正式啟動省外居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業(yè)務。據(jù)悉,省外戶籍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業(yè)務按照“成熟一個,啟動一個”原則進行,7月1日起可在我市申請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的省份為海南省。其他省份的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業(yè)務將在條件成熟時適時啟動。
■省外身份證異地辦理今天啟動
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離開戶籍地在中山市內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就學、居住的外省居民,可在我市的現(xiàn)居住地公安分局申辦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丟失補領業(yè)務。7月1日起可在我市申請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的省份為海南省,其他省份將在條件成熟時適時啟動。
■只收取證件工本費
據(jù)介紹,省外戶籍人員申請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到《居住證》辦理的所屬鎮(zhèn)區(qū)公安分局戶政窗口申請。屆時,需要攜帶申請人的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到期換領的需提供)(《學生證》或學籍證明)、本市《居住證》及《廣東省居民身份證數(shù)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zhí)》、相片等有效證件和資料。
收費標準方面,公民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向受理地公安機關繳納證件工本費,戶籍地公安機關不收取任何費用。收費標準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規(guī)定,不額外收取任何費用。即: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工本費每證20元,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工本費每證40元。
■可辦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
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7月1日起,我市還同時啟動省外居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業(yè)務。
據(jù)悉,需掛失申報居民身份證的人員,應本人或監(jiān)護人前往就近的公安分局戶政窗口申請。公安機關受理窗口核對掛失申請人的相關信息后應將當場將掛失信息錄入公安部的居民身份證掛失系統(tǒng),為申請人打印掛失回執(zhí)。
已掛失的居民身份證被找到的,經公安機關通知領取的,由本人或監(jiān)護人前往領取。據(jù)悉,今后,公安機關加快啟動其他省份居民身份證在我市辦理,盡可能地盡快方便廣大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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