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實施新出讓用地開發(fā)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預受理制度
大幅壓縮審批時間 助力“拿地即開工”
發(fā)布時間:2021年04月20日 作者:記者 李丹丹 來源:中山日報
在“拿地即開工”實踐的基礎上,今年我市制定印發(fā)了《中山市新出讓用地開發(fā)建設預受理實施方案》,在全市范圍內建立新出讓用地開發(fā)建設預受理制度。記者昨日從市住建局了解到,通過預受理,大幅壓縮用地成交后的審批時間,實現(xiàn)“拿地即開工”。
“新出讓用地開發(fā)建設預受理制度”是指擬出讓用地出讓公告發(fā)布后,依用地意向單位的申請,審批部門提前受理開展用地開發(fā)建設審批業(yè)務,出具預審意見,待項目用地成交取得不動產權證書,達到法定審批條件后,由用地意向單位補齊資料,審批部門收回預審意見,核發(fā)正式證書的審批制度。該預受理制度將項目動工前須辦理的審批業(yè)務提前至土地成交前受理審核,大大壓縮成交后的審批時間,加快項目落地投產,節(jié)約資金成本,推動項目早日落地產生經濟效益。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預受理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平臺”申請辦理。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施工許可預受理包括《施工圖審查合格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核發(fā),其中《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核發(fā)分預審和正式審批兩個階段,預審階段實施“容缺受理,出具意見”,審圖機構按照《施工圖審查合格證》預審資料清單,組織開展技術審查,在受理5個工作日內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證》預審意見和預審合格的圖紙。建設單位在預審辦結前須提交《承諾函》,承諾預審合格圖紙與核發(fā)《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所提交的圖紙一致。正式審批階段將迅速轉換,正式發(fā)證,建設單位按照《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核發(fā)正式證書補充資料的要求,將正式證件和預審通過的圖紙上傳至廣東省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系統(tǒng)后,審圖機構在1個工作日內收回預審意見,并在廣東省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系統(tǒng)核發(fā)《施工圖審查合格證》和審查合格的圖紙。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fā)也分為預審階段和正式審批階段,預審階段完成后,正式審批階段在1個工作日內收回預審意見,核發(fā)正式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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